2022年第一次《合肥市建筑装饰企业信用计分标准》的说明
一、评价内容:
按照《合肥市建筑装饰企业信用计分标准》的评分内容及标准,对申报企业的信用进行评分。《合肥市建筑装饰企业信用计分标准》分为加分项、扣分项和一票否决项三大类,其中:
(一)加分项:分为六个部分,共35项,满分为100分。
1、资质等级
(1)《计分标准》序号1-5:按企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和专项设计资质等级分别予以赋分,以专项资质最高等级为准,最高分为20分。
(2)本市工商注册和市外进肥的建筑装饰企业须上传资质证书等相关文件,经审核后予以赋分。
2、上一年度在肥纳税额
《计分标准》序号6-8:依据税务部门提供的参与信用综合评价企业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的建筑业(其它行业类别均不认可)口径纳税额数据,由系统自动赋分,企业不需要申报。不接受企业关于纳税所属期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等相关事项的申诉,最高分为20分。
3、促进本地就业
《计分标准》序号9-13:企业需提交近一年企业员工的参保证明,由主管部门核实在肥缴纳社保人数后予以赋分,员工缴纳社保月份少于6个月的不予统计,最高分为5分。
4、企业受到政府、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表彰
(1)《计分标准》序号14:是指获得国务院对企业的综合表彰,单项工作表彰不计分。
(2)《计分标准》序号15:是指获得住建部或安徽省人民政府对企业的综合表彰,单项工作表彰不计分。
(3)《计分标准》序号16:是指获得安徽省住建厅或合肥市人民政府对企业的综合表彰,单项工作表彰不计分。
(4)《计分标准》序号17:是指获得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的综合表彰和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评定的建筑业龙头50强企业、建筑业成长型企业、外向发展优秀企业或13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对企业的综合表彰,单项工作表彰不计分。
(5)《计分标准》序号18:是指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定的年度优秀建筑装饰企业,其他协会评定的及单项工作表彰不计分。
(6)《计分标准》序号19:是指安徽省建筑装饰协会评定的年度优秀建筑装饰企业,其他协会评定的及单项工作表彰不计分。
(7)《计分标准》序号20:是指获得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评定的年度优秀施工企业或合肥市建筑装饰协会评定的年度优秀建筑装饰企业,其他协会评定的及单项工作表彰不计分。
(8)《计分标准》序号14-20:企业需上传表彰文件扫描件,无表彰文件不计分。
(9)该项指标最高分为15分。
5、企业科技创新获得表彰
(1)《计分标准》序号21:是指国务院颁发给企业的建筑装饰技术相关的科学技术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其他的各类奖项不计分。
(2)《计分标准》序号22:是指安徽省政府颁发给企业的建筑装饰技术相关的科学技术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其他的各类奖项不计分。
(3)《计分标准》序号23:是指合肥市政府颁发给企业的建筑装饰技术相关的科学技术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其他的各类奖项不计分。
(4)《计分标准》序号24:是指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给企业的科技创新工程奖、科技创新成果奖、设计创新奖。涉及项目须在合肥市范围内,其他的各类奖项不计分。
(5)《计分标准》序号21-24:企业需上传奖项文件扫描件,或提供官方网站链接,无文件或官方网站链接不计分。
(6)《计分标准》序号25、26:企业需上传工法证书及相关文件扫描件,或提供官方网站链接,工法只认可与装饰技术相关的且企业为第一申报单位。
(7)《计分标准》序号27、28:企业需上传主编和参编已发布标准的相关文本及相关证明文件,只认同企业主编和参编的与装饰技术相关的标准,以个人身份作为主编和参编的不计分。地方标准只认可安徽省和合肥市的。
(8)该项指标最高分为10分。
6、优质工程
(1)《计分标准》序号29:是指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定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其他各类奖项不计分。
(2)《计分标准》序号30:是指安徽省建筑装饰协会评定的安徽省建筑工程装饰奖,其他各类奖项不计分。
(3)《计分标准》序号31:是指合肥市建筑装饰协会对合肥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评定的市级建筑工程装饰奖,其他各类奖项不计分。
(4)《计分标准》序号32:是指作为装饰工程参建参评单位获得中国建筑工程协会评定的鲁班奖,其他各类奖项不计分。
(5)《计分标准》序号33:是指作为装饰工程参建参评单位获得安徽省建筑工程协会评定的黄山杯,其他各类奖项不计分。
(6)《计分标准》序号34:是指作为装饰工程参建参评获得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评定的琥珀杯,其他各类奖项不计分。
(7)《计分标准》序号35:是指获得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定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其他各类奖项不计分。
(8)《计分标准》序号29-35:奖项只认同合肥市内的建筑装饰项目,且只对获奖项目施工合同中确定的施工单位加分;建筑装饰工程须以装饰装修为主要内容且工程名称以装饰装修类命名的项目。同一建筑装饰工程获得不同级别奖项可累计赋分。企业需上传表彰文件扫描件或官方网站链接,无文件或官方网站链接不计分。
(9)该项指标最高分为30分。
(二)扣分项:分为三个部分,共12项。
7、行政处罚
(1)《计分标准》序号36:是指受到合肥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
(2)该项由主管部门负责录入,需上传行政处罚决定书扫描件。
8、不良行为
(1)《计分标准》序号37:需上传相关认定意见及佐证材料扫描件。
(2)《计分标准》序号38:需上传发生事故证明材料。
(3)《计分标准》序号39:需上传相关部门出具的认定意见或佐证材料扫描件(需加盖上传单位公章,同一项目发生多次上访的按次数扣分)。
(4)《计分标准》序号40:需上传相关认定意见及佐证材料扫描件。
(5)《计分标准》序号41:需上传相关认定意见及佐证材料扫描件。
(6)《计分标准》序号42:需上传相关认定意见及佐证材料扫描件。
(7)《计分标准》序号43:依据企业统计报表上报情况扣分。
(8)《计分标准》序号44:需上传相关认定意见及佐证材料扫描件。
(9)《计分标准》序号37-44:由主管部门直接录入。
9、严重不良行为
(1)《计分标准》序号45:如企业在信用综合评价工作中提供虚假资料的,扣使用虚假材料申报相应分值的2倍,一年内不得评为AA及以上等级。
(2)《计分标准》序号46-47:由主管部门在评价结果公示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查询,如企业被“信用合肥”列入“黑名单”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评为AA及以上信用等级。
(三)一票否决项:共3项。
10、一票否决项
《计分标准》序号48-50:由主管部门负责录入,需上传相关认定意见及佐证材料(需加盖上传单位公章)扫描件。被一票否决企业一律按照信用评价最低等级处理。
二、注意事项
1、各项信用指标均规定有效期,请勿上传失效的信用信息,除已标明具体时间的,其它起止时间以通知发布日作为截止时间,以此前推有效期年数作为起始日;《计分标准》序号36-50包括的扣分项和一票否决项如主管部门处理结果标明有效期的,以主管部门处理时间为准。
2、参评企业应严格按照本《通知》上传信用信息,请勿上传不符合要求和不相关的信息,严禁弄虚作假,凡发现企业录入虚假或重复信用信息的,一律按《信用标准》45项予以扣分。
安徽万业·一站式资质管家
施工总承包资质 | 专业承包资质 |房地产开发资质 | 电力承装修试资质
资质新办 资质增项 资质升级 资质维护 安许代办 安证延期 工程业绩入四库平台
建造师|工程师|特种工考证(报名+培训)一站式服务!
公司网站:www.wycszx.com
联系方式:13865960664
合肥总部:安徽省合肥市南一环与马鞍山路交口恒兴广场A座11楼
分部: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万业公司代理窗口”(工商局窗口正对面)
分部:合肥市瑶海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万业公司代理窗口”(工商局窗口正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