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如何延期
发布时间:2023-11-1 浏览次数:727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期为六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表;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同意延续并补办相应手续。
1.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时不满足条件怎么办?
答:延续时不满足相应条件的,由派出机构重新核定许可证类别和等级后予以延续;如有效期届满,因不符合最低等级条件要求导致延续申请未被批准的,许可证将被注销。注销后可重新申请许可证,申请时原有效期内的业绩仍然有效,符合36号令业绩规定要求的可以使用。
2.许可证有效期延续和升级能同时办理吗?
答:可以,但有效期即将届满的需要先延续。
3.许可证有效期延续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应提交申请表等材料;申请一级至三级许可证有效期延续的,还应分别提供在其许可范围内的330(220)千伏以上、110(66)千伏以上、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相关业绩材料。申请一级至三级承装类许可证有效期延续的,还需提供最近3年内从事电力设施安装业务的最高年度工程结算收入分别不少于2亿元、1亿元和3000万元的相关业绩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