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省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公告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按下列规定进行确定:
(一)开发项目位于合肥市城区和郊区的,计税毛利率为15%。
(二)开发项目位于其他省辖市(合肥市除外)城区及郊区的,计税毛利率为10%。
(三)开发项目位于上述第(一)、(二)项以外地区的,计税毛利率为5%。
(四)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计税毛利率为3%。
二、本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计税毛利率的公告》(2015年第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0年5月8日
企业一站式服务平台
工商注册、财税代账、审计评估、税务筹划、商标专利、资质审批、人才猎头、人才报名、金融保险、信用评级、法务咨询、项目申报
公司网站:www.wycszx.com
联系方式:400-0551-976
合肥总部:安徽省合肥市南一环与马鞍山路交口恒兴广场A座24楼
分部: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万业公司代理窗口”(工商局窗口正对面)
分部:合肥市瑶海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万业公司代理窗口”(工商局窗口正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