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财务人员要崩溃了,要集体辞职了啊!
2017年要来临了,但是作为财务人员出现从来没有过的职业困惑,面对:最近金税三期+五证合一+税收实名制认证+国地税联合稽查+个人税号+机器人+信用体系+个税改革,总是围绕着我们财务人,特别是税收电子税务局实名制认证,让我们更加意识自己的专业与信用面临着考验。财务的职业判断及职业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在各种压力下,很多财务人员大喊,这行我不干了!辞职!
最近,很多人很烦,特别是中小企老板更烦,每天听到会计传达的的各种税务要求,就更烦了,不赚钱还有缴税,是16年老板的郁闷,要知道,中小企业的财务人员既要做会计、又要做出纳,有的还兼行政,所有和政府部门相关的跑腿都要去,而且…老板还永远不满意,因为这个工作不能给公司“创收”!也不能带来价值,到处都是坏消息!
不仅如此,会计们还要冒死谏言,“这笔款这样处理真的会有风险!…这个票真的不能开…税法有新的要求,”老板才不理会,顺便丢给你一张昨天和朋友桑拿专票让你处理…
而且,最重要的是,财税人员的薪水也不高。前几天的一个新闻让会计圈陷入反思:一位女会计请假去为了还房贷,做起了兼职。
一面是血粼粼的现实把会计们逼的无路可走;另一面,老板们也没钱赚,若赚钱了怎会亏待了经常加班的财务那?
王健林说的定一个小目标1个亿,这个不是人人都做得到的啊!
创业,到底是一个梦?还是一个洞?或根本就是一个坑???
来说说现在中小企业面临的财税风险吧!说是风险,也可以美其名曰“规范市场、造福企业”的政策:
(一)国地税深度融合,联合入户稽查
国地税联合之后,办税方便了很多也很明显,但是他们的税收分析和联合执法能力确实增强是几何倍数!而会计们根据老板的“旨意”做账,能不怕吗?
国地税“共同进户、共同检查、联合审理、各自处理”,也就是说一次来了2大部门,送走了之后,还要分别到人家各自府上缴罚款。
(二)防伪税控网络开票系统升级
现在开具的每一张发票上都有数据签名,税局都会进行验证,这在一定程度上遏止了卖假发票泛滥。
但更重要的是:启用新系统后,发票的存根联和抵扣联均存放在后台数据库中,方便购销方票面信息的双向比对。这样监控起来是不是更方便,更全面?
(三)金税三期上线
金税三期,从它闪亮登场的那一刻就备受“追捧”与关注,官方说法:“对提高纳税人的遵从度和满意度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人家的大数据和云计算,核查分析同一法人相关性、同一地址相关性;实时监控企业的进销环节以及库存数量;通过比对和追踪让虚开发票的、虚假抵扣的无处可逃…
(四)五证合一,各部门信息共享
企业实行“五证合一”,个体工商户实行“两证合一”,说的是商事改革,但却堵了不少公司之前利用各部门信息不对接时钻的空子。
人家怎么说?个税申报的工资薪金所得与社保、年金缴费基数不匹配的单位,属于地税重点开展的纳税疑点检查的对象之一。挺担心会计们的,一处作假,处处都得考虑到,稍有疏忽,就会被抓包!
(五)宽进严出,注册公司容易注销却难上加难
既然这么难做,那劳资不干了!
说撤就撤?你以为注销公司和注册公司一样容易呀!有人比喻注销公司是“一条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路…”这才是让创业者最头痛的!
税务局、工商局前前后后跑断腿不说,关键是还得花钱。但是不注销又不行,上头有政策压着呢!主要是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联合了,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会被限制贷款、买房、出境…以后想要注册其他公司也难了!
那找代办吧!好办法,可是注册公司只收800的代理,注销公司至少得收你两三千,还得根据公司成立时间以及是不是一般纳税人加价!
(六)不仅仅是工商税务黑名单,现在是信用联合惩戒
2016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发改委等44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提出55项惩戒措施。
包括对从事商业行为的限制、部分行业准入的限制、担任重要职务的限制、享受优惠政策的限制…还有大家经常说的限制高消费及出境等。
要知道这责任人不仅仅是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财务负责人也是。所以小会计对老板言听计从,做了假账,少缴了税,结果影响了个人信用,划得来吗?
建立诚信纳税体系,个人“税号”,表面只是一个小小的号码,其背后是捆绑在上面的纳税信息,再背后其实就是社会征信体系。
(七)个人“税号”时代,离我们越来越近了。个人“税号”,即国家为每人编制的具有唯一性的、载有纳税人纳税信息的2017“身份证”,也是为每个人一生的纳税行为所建立的“档案”
“税号”用在哪里?缴社保、买房子、炒股票……请提供您的税号;家庭计征个税、开征房产税、破题遗产税……先要人人有税号。
个人“税号”的纳税信息与身份信息、银行信息、不动产信息等实现共享,是建立个人“税号”制度的重要前提。这就意味着你的个人收支在税务的监控下了。
(八)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模式,对于自然人,你的所有收入全部都在税务监控之下!
这样个税你想逃是不可能的,也方便税收保全直接冻结你的所有的银行卡。
(九)目前国税系统的发票监控平台,对企业的进销环节以及库存进行监控
如:已经开出去发票了,但是进项一直没有。
如:已经进来发票了,但是迟迟没有开出去发票。
自然而然大数据监控平台的库存分析就会出现进销不一致。
分析出来后,税务局就会看到你的仓库库存! 以票控税时代!
以上这些工作,不禁要问:中小企业那些出力不讨好的财务人员会不会被“逼”的集体离职?
“老板,不是我不会做账,而是现在的情势,这账…没法做!这税…不能不缴!”
其实,回过头来算算,一个中小规模的创业公司,在起步阶段摸爬滚打,实在没有条件“供养”一位专业专职会计!
那么多财务公司、代账公司,一个月几百块都用不了,能把你的外账做的非常“靠谱”!
可是自家会计不是可以“调整”一下嘛!两套账什么的……你懂的……
那么多的监控和监察,如此智能的数据分析,岂是弄平报表就能解决的?况且…代账公司是根据你提供的凭证做“外账”,只是他们可能更专业、更敏感的能帮您把控风险。
特别提醒:
2017年1月1日起将全面实行税收实名制管理,办税人员须按规定办理实名登记后,才能办理相关涉税事项。从2017年1月1日起广东国税网站网上办税功能将关闭,相应事项将改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需通过实名制登录,取消税号或数字证书直接登录方式)。过渡期即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广东国税网站、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均可受理业务。
还蒙查查搞不清楚?
看下去吧
1、税收实名制管理
税收实名制管理,是指税务机关通过对办税人员身份信息进行采集、核验和维护,在明确办税人员身份及办税授权关系的前提下为纳税人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2、实行税收实名制管理的办税人员
实行税收实名制管理的办税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和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授权的其他人员。
3、采集的人员信息有哪些?
税务机关在实行税收实名制管理过程中,应对办税人员进行采集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手机号码、人像信息等信息。
身份证件是指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公民护照等身份证件的原件。
4、办税人员办理身份信息采集途径
办税人员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身份信息采集:
(1)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etax-gd.gov.cn)办理;
(2)通过广东国税APP办理;
(3)前往主管国税机关办理。
5、办税人员须提供的资料
办税人员在主管国税机关采集身份信息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办税人员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2)办税人员是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或被授权的其他人员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方的办税授权委托书原件;
(3)办税人员是税务代理人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税务代理合同(协议)原件。
6、注意事项
(1)办税人员到国税机关办理涉税事项时,应携带身份证件。
(2)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与调整、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等发票业务时,还须采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的身份信息。
(3)过渡期(2016年12月31日前)内,纳税人仍可办理涉税事项。过渡期结束后,纳税人需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办理身份信息的采集后,才能办理涉税事项。
(4)在国税机关采集、核实办税人员的身份信息时,办税人员应提供有效证件和真实身份信息,并予以配合。
(5)办税人员发生变化或办税人员的手机号码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授权或代理行为到期或终止的,纳税人应及时办理办税人员维护。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用户与实名办税 常见问题及解答
一、税收实名制管理的办税人员指哪些?
答:办税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和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授权的其他人员。对涉及办理发票种类核定与调整、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等发票业务的纳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需实名登记。例如A企业需购买发票,法定代表人无论是否到分局领用发票,该法定代表人均应实名登记。
二、办税人员实名登记主要包括什么步骤?
答:办税人员实名登记包括办税人员实名认证与申请企业授权。基本步骤为个人用户注册->个人实名认证->绑定企业。
三、用户注册时,为什么会提示“该手机号码已注册”?
答:用户注册时,系统会对手机号码的唯一性进行校验。该提示表明该手机号码已经被使用注册了电子税务局的用户。工作平台的“电子税务局用户管理”、“用户注册信息查询”提供了通过手机号码或用户名等条件查询用户注册相关信息的功能。税务人员可通过该功能协助办税人员找回已注册的电子税务局用户。
四、忘记了电子税务局的登录密码,怎么办?
答:可通过登录界面的“找回密码”,用户输入用户名、手机号码后,重新设置电子税务局的登录密码。
五、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时提示“用户不存在”,但办税人员表示已经是通过手机成功注册用户,怎么办?
答:由于办税人员在注册用户时,录入的用户名可能会存在某些肉眼无法清晰分辨的字符,例如大写的“i”显示为“I”,小写的“L”显示为“l”,还有一些繁体字和简体字难以区分的情形存在,造成在重新登录的时候找不到用户。这时税务人员可通过工作平台的“用户注册信息查询”功能以手机号码为条件帮办税人员找回注册时录入的用户名,把查询结果复制出来放大显示。
六、办税人员可通过什么方式进行实名认证?
答:办税人员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办理身份信息采集:
(一)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etax-gd.gov.cn)办理;
(二)通过广东国税APP办理;
(三)前往主管国税机关办理。
七、为什么只有使用居民身份证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才能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上自助认证?
答:由于实名认证时需调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数据进行比对,该中心未能提供除居民身份证以外的身份信息,其他证件类型的办税人员,请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前台实名认证。完成前台实名认证后,需实名制绑定已注册的用户名。用户名登陆后,进入【用户信息管理】—【账户信息】界面,点击【实名制绑定】,输入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通过前台实名认证时登记的手机号(不用输入手机号码,验证码自动发送至预留的手机号码中)获取验证码,点击【绑定】即可。绑定成功后进入【账户设置】—【纳税人授权申请】—【申请授权】,输入“企业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进行企业信息绑定。
八、临时身份证是否也可以进行实名认证?
答:可以,具体操作参考居民身份证类型,但在工作平台上无法通过身份证读卡器读取信息。
九、实名认证录入身份证号码后提交或做人像比对时提示“公安照片检测不到人脸”,怎么解决?
答: 从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读取到的数据中照片项缺失或无法识别,需与身份认证中心联系。如果有配备身份证读卡器,建议优先采用读卡方式采集。
十、工作平台实名认证的手工录入方式,录入身份证号码后提示“系统无法从身份认证中心获取您的相关信息”,怎么办?
答:如果有配备身份证读卡器,建议优先采用读卡方式采集。否则按以下步骤处理:1、首先确认身份证号码录入是否正确;2、和办税人员确认是否最近有进行户籍地的变更、是否已到现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进行落地登记?3、与公安部门或身份认证中心联系,对身份信息补充完整或者通过运维平台上报,由省局统一联系。
十一、办税人员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或者手机APP完成实名认证,但重新登录依旧提示未实名认证,怎么办?
答:由于系统、服务器拥堵,内、外网间访问不顺畅等原因,在存储过程中出错,会造成用户信息和实名信息未能成功关联。请在工作平台“认证结果查询”确认是否已经实名认证成功,如是,请办税人员登录电子税务局http://gs.etax-gd.gov.cn/的“用户信息管理-账户信息-实名制绑定”中操作,把实名信息与用户关联起来。
十二、使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过程中,发送手机验证码时提示“您超过最大发送短信次数,请明天再试”?
答:每个手机号码验证码发送的次数限制为每天10次,请在第二天再进行操作。
十三、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与纳税人绑定时提示“当前用户的身份信息与申请企业在金三系统纳税人登记中的对应身份信息不匹配!”
答: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在电子税务局操作“纳税人授权申请”申请授权时,只有申请人的身份信息与金三系统纳税人登记信息中对应身份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三者完全一致的情况下,才能成功绑定。出现该提示时,需核对金三系统的登记信息,如登记时误填写或误录入、更换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后未在国税办理变更手续等,请企业携带相关资料到国税进行税务登记变更,待系统资料更新后再办理。特别要注意的是,金三系统对输入的空格等肉眼看不到的特殊字符,在存储过程中未做处理,也会造成显示的登记信息一致但实际绑定中提示不一致的问题。
十四、办税员与纳税人绑定时系统提示“对应身份信息不匹配,需经管理员进行审核”。
答:办税员在电子税务局操作“纳税人授权申请”时,系统提示“当前用户的证件号码信息与申请企业在金三系统纳税人登记信息中的对应身份的证件号码不匹配,需经管理员进行审核!”该情况表示申请人员还不是金三系统对应企业登记的办税员,可采取以下方法之一:1、携带相关资料到国地税进行税务登记变更,待系统资料更新后再办理;2、携带信息采集表、授权委托书到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新增办税员身份;3、由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管理员在电子税务局进行授权。
十五、办税人员已在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完成实名认证和纳税人绑定,想使用电子税务局,该如何操作?
答:需要使用电子税务局的(网址: http://gs.etax-gd.gov.cn),注册用户后,需要完成【实名制绑定】和【纳税人授权申请】操作,具体步骤如下:登录后,点击右上方用户名,进入用户管理界面,点击【账户信息】→【实名制绑定】→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验证手机号码,完成绑定。注意,此处的手机号码是在税务机关实名采集时预留的手机号码。
十六、在实名绑定时,部分纳税人因长期未更新维护其税登信息,办税人员在办理税务登记时使用的是一代身份证(15位),实名认证时已经更换为二代身份证(18位),因身证份号码不一致,导致实名绑定不能通过。该情形如何处理?
答:在实名绑定时,如果确认该办税人员名字相同,仅仅是由于一代身份证由15位升级为二代身份证18位的情形,则可以先由税务机关对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信息进行变更,并告知纳税人及时到商事登记机关做变更。除了以上情形外,应由企业先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
十七、一个人同时登记为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是否需要绑定三次?
答:有多重身份的,按照: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按优先顺序就高绑定一个身份即可。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同时具有管理权限、办税权限。办税员只获得办税权限。已多重绑定的,不会影响使用。
十八、三证合一纳税人,用什么税号绑定?
答:完成三证合一纳税人在绑定企业时优先录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录入后无相关资料的,可以尝试使用旧税号(原纳税人识别号)绑定。
十九、纳税人绑定时,提示“未查询到纳税人信息”怎么办?
答:请按以下步骤逐一排查:
1、请确认是否是在网址http://gs.etax-gd.gov.cn/下进行的操作;
2、请检查输入的内容是否有误;
3、该纳税人是否是新办纳税人,如是,需等数据同步后再进行操作;
4、如输入的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尝试使用旧的纳税人识别号再次申请;
5、请在工作平台的“无法使用电子税务局纳税人查询”、“停用电子税务局纳税人查询”功能查询具体的原因,按照查询出来的原因对应处理。
二十、办税人员进行纳税人绑定后,重新登录后页面显示的纳税人名称为什么会变为“null”?
答:该绑定的纳税人属于单管户,没获取到国税纳税人姓名,正在优化中。
二十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上如何实现税务代理?
答:1、首先税务代理机构须有税务代理资格,可通过“事项办理-通用-税务代理企业资格备案”申请;2、税务人员在工作平台上“文书预审-事项受理”中审核通过;3、税务代理机构的员工实名认证并向税务代理机构申请“涉税服务组织员工”身份;4、被代理机构和代理机构需有电子税务局管理权限的用户,才能实现以下操作;5、代理机构向被代理机构发起税务代理申请(用户管理—>税务代理机构管理—>税务代理申请—>申请)。6、被代理机构同意代理机构申请(用户管理—>纳税人授权管理—>税务代理管理)。7、代理机构向被代理机构分配具体中介工作人员(用户管理—>税务代理结构管理—>代理人员管理)。
1、纳税人在前台完成实名信息采集后,需使用以下网址http://gs.etax-gd.gov.cn/在外网登陆电子税务局自己的账户,在用户管理-用户信息管理-账户信息下,有个实名制绑定的功能,输入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点击发送验证码,将收到的验证码信息输入,点击绑定,即可完成实名制认证。然后才能开始绑定企业。
2、一个账户可以绑定多个企业,也可以绑定一个企业多个身份。例,张三注册的账户可以绑定A公司和B公司,也可以同时拥有A公司的法人身份和财务负责人的身份。
3、电子税务局的用户名不建议用企业名称,请使用自己常用的用户名,比如张三为A公司的办税员,用户名不建议使用A公司办税员或张三。因为这个账户是自己的,以后可能有岗位调整的情况,张三这个名字全省也不止一个人有。可以使用自己平时上网用的用户名。
4、目前外省移动还是无法收到验证码,如果纳税人使用外省移动号码,现阶段无法自行注册。但是可以在前台办理实名信息采集,这样以后纳税人可以注册之后就可以直接绑定实名信息,不需要自己再实名认证。
5、在APP上实名认证成功后,如果提示姓名为空,证件号码为NULL的错误提示,可以尝试注销登录,再重新登录。
6、记得记得!!实名认证5次后只能到前台的情况,第一次认证失败后,请退出整个信息录入界面,删除上传的图片,重新录入和上传一次,再去认证。不要单纯地重复点击确定认证。
7、外籍人员证件的认证功能即将开放,请持有非居民身份证的纳税人暂时不要前来办理实名认证业务。
问题一:纳税人已在所属税务分局完成认证和绑定,想使用电子税务局,该如何操作?
答:对于纳税人已在所属税务分局完成认证和绑定,需要使用电子税务局的(网址: http://gs.etax-gd.gov.cn),注册账号后,需要完成【实名制绑定】和【纳税人授权申请】操作,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后,点击右上方用户名,进入用户管理界面,点击【账户信息】→【实名制绑定】→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验证手机号码,完成绑定。注意,此处的手机号码是在分局采集时预留的手机号码。
2、完成绑定后,进行【纳税人授权申请】,点击【申请授权】。
输入已绑定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信用代码,选择对应身份,选择办税权限,点击提交,系统会与绑定记录比对,比对通过则绑定成功。
问题二:纳税人是在app注册和实名认证的,在电子工作平台完成企业绑定,绑定完成后,登录app发现绑定关系没有更新,该怎么办?
答:可通过app或电子税务局完成绑定。电子税务局绑定操作请参照问题一步骤2,app绑定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app,点击左上角人像图标,点击“选择企业”。
2、点击“绑定企业”选择“申请授权”。(由于页面未适应手机屏幕,操作时可适当放大)
3.输入已绑定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信用代码,选择对应身份,选择办税权限,点击提交,系统会与绑定记录比对,比对通过则绑定成功。
问题三:临时身份证是否也可以进行实名认证?
答:可以。
问题四:纳税人绑定时,若财务负责人、办税员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是否也需要提供“一书一表”?
答:需要。
问题五:在实名绑定时,部分纳税人因长期未更新维护其税登信息,其法定代表人在办理税务登记时使用的是一代身份证(15位),实名认证时已经更换为二代身份证(18位),因身证份号码不一致,导致实名绑定不能通过。该情形如何处理?
答:在实名绑定时,如果确认法定代表人名字相同,仅仅是由于一代身份证由15位升级为二代身份证18位的情形,则可以先由税务机关对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信息进行变更,并告知纳税人及时到商事登记机关做变更。除了以上情形外,应由企业先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
问题六:“三员”为同一人的,是否需要绑定三次?
答:有多重身份的,按照优先顺序: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按优先顺序就高绑定一个身份即可。已做多次绑定的,无需解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