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7-12 浏览次数:3492
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以现金形式发放所谓社保补贴,违法法律规定,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定缴费义务。但是,以下五类人员,公司不用为其缴纳社保。 1 聘用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一般来说大学生实习并不足以形成劳动关系,实习是大学生学习知识和实践教学的内容。无论实习单位是由学校安排,还是学生自己联系,实习目的不是获取报酬而在于获得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高校大学生与实习单位之司并未成立事实劳动关系,所以单位是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 2 非独立劳动的兼职人员。非独立劳务的兼职人员是指在不脱离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为第三方提供体力或脑力劳动支出。兼职人员本身有自己的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均有工作单位办理,和兼职公司无关,因此无需缴纳社保。 3 聘用劳务派遣人员,并由接受企业支付薪资。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若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劳务派遣人员的考勤和工资发放比照自有员工处理,社保和公积金缴纳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则应支付劳务派遣员工相应费用,不论在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中均认定为工资薪金项目。派遣人员已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社保,企业可以不用为这部分人员缴纳。 4 个体户外包企业业务。将生产线上的员工,以组为单位成立个体工商户,员工工资便成为了个体工商户的利润,而个体工商户是有一定限额的免税政策,同时个体工商户还可以给公司开具发票,降低成本。 5 与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企业不用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返聘员工缴纳社保。
企业一站式服务平台
工商注册、财税代账、审计评估、税务筹划、商标专利、资质审批、人才猎头、人才报名、金融保险、信用评级、法务咨询、项目申报
公司网站:www.wycszx.com
联系方式:400-0551-976
合肥总部:安徽省合肥市南一环与马鞍山路交口恒兴广场A座24楼
分部: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万业公司代理窗口”(工商局窗口正对面)
分部:合肥市瑶海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万业公司代理窗口”(工商局窗口正对面)
芜湖分部:芜湖市镜湖区伟星时代金融中心610室 (申经理:189-0560-8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