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6 浏览次数:4005
众所周知创办一家公司都要有个名字,也就是给公司起个公司名称,但是却忽略了不同的行业和经营范围所做的税务筹划和纳税是不一样的。很多咨询我们万业的客户朋友反映说自己想要成立一家公司,但是在选择行业和经营范围的时候又没有了主意,感觉这个行业不错,那个也不错,其实这样是最要不得,尤其初创公司这是大忌。
今天大家就带着疑问跟着小编共同剖析公司经营以及税务筹划相关内容吧~
公司得有自己的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
能把很多行业都做好的,那叫集团公司。比如香港李嘉诚的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记黄埔有限公司。再如美国的谷歌是做搜索引擎起家的,又拥有安卓系统,旗下拥有AI类科技公司(如波士顿动力-网络上那个阿尔法狗的制造商)。国内的如-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大家可能对这个词很陌生,美团就是这家公司的。美团涉及很多行业,美食、外卖、旅游、打车等等。
这些大型的公司和集团才可以涉足多个领域甚至产业链上下游通吃。作为初创企业,比如商贸公司、科技公司、网络公司、运输公司、装饰公司等这些常见公司,都有自己的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才是公司盈利的主要来源,没有主营业务作为初创公司没有方向,起步艰难。
税务统筹需要事前规划
税务统筹顾名思义就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所需税务做提前规划,要做到依法纳税,利用税收杠杠来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但是由于一些问题可能企业和税务机关各有各的说法,但是前提是要符合税法规定。这就要求企业要做好事前的整体税务规划,要合理设计和安排。税收筹划可以通过整个生产经营活动,而不是只在企业产生税费之后。税收责任是滞后于应税行为,有些企业不再进行应税行为以前进行税务统筹规划,临时去进行一些补救措施以达到少缴税的目的,这就不叫税务统筹,这是临时抱佛脚。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纳税申报,重视提前的税务筹划。不提前做好,一旦临时去做会导致手忙脚乱甚至要多缴税。所以企业的税务统筹必须提前布局,合理设计,精心安排。
不同的组织性质税收特点不同
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投资收益是不同的,会影响企业的整体税收和盈利能力。所以当一个企业成立之后,很有必要在组织形式的选择上制定积极的符合税法的税务统筹。我国现阶段对公司和合伙经营就施行不同的税收制度。对公司的经营利润征收公司税,税后利润再分配给投资者和股东,个人投资者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负有点重)。那么合伙企业就不同,经营者不缴纳经营利润,只针对合伙人的收入征收所得税。
不同行业的税收筹划不同
不同行业和经营范围的企业税务统筹是不同的,不能照搬照抄。但是各公司或者企业进行税务统筹的最终目的都是一致的:合理规划,合法避税,从而达到 公司效益最大化。
今天小编就拿民营科技公司开发费进行税务统筹举例:
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形成,从某种程度上取决于企业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以下简称三新开发费用)的投入。但是不同时期的税收政策对不同所有制形式的企业的优惠程度是不同的,合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能给企业的发展提供新的契机。
例:A公司是2000年由5个自然人组成的高科技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公司预计每年用于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为200万元。公司投产后,连续盈利,每年的税前会计利润为150万元,税前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公司每年支付厂房及办公用地的租金为190万元。根据《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1999-49号)规定:国有、集体工业企业及国有、集体企业控股并从事工业生产经营的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长10%(含1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允许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该政策内容可知,民营企业不能享受优惠。
为了享受“三新开发费用”在所得税上的优惠,于是,公司接受某街道集体企业的投资,并使集体企业处于控股地位(占合并后公司51%的股份)。集体企业的主要出资方式为厂房及所属土地使用权。公司每年保持“三新开发费用”年递增10%。
如果不接受集体企业的投资,2002年A公司的税后利润为150-(200×33%)=84万元。接受投资后,A公司变更登记,注册资金变为2041万元,并更名为B公司。B公司每年不必支付房租费,而且“三新开发费用”可获得50%的抵免,2002年税后利润为150+190-20-(200+190-220×50%)×33%=227.6万元。A公司原股东分得的税后利润为227.6×49%=111.524万元,比未合并前净增收益27.524万元(111.524-84)。
通过小编的分析,大家对于公司经营以及相关税务筹划是不是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想不想了解更多相关 咨询,那就请关注安徽万业微信公众号吧!更多精彩内容等着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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