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5-24 浏览次数:8169
安徽省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确保我省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批准浙江、安徽、陕西3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函》(建市函〔2016〕75号),我厅拟定了《安徽省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自2016年6月1日开始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