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动态核查:江苏省住建厅撤销656家建筑企业的有关建筑业资质
发布时间:2023-11-10 浏览次数:641
资质动态核查没有整改,江苏省住建厅撤销656家建筑企业的有关建筑业资质,具体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看一下江苏省住建厅的发文: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0〕128号)有关规定,我厅开展了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本机关决定撤回南京美家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656家建筑企业的有关建筑业资质(见附件),并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依法予以注销。
附件:
1.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pdf
2.撤回资质企业名单.xlsx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1月3日
以下是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模板
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
苏建许(建管)回字(2023)年(***)号
南京****工程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不满足注册建造师数量与企业净资产资质标准要求,本机关于 2023 年 4 月 9日以邮政挂号信方式,向你公司送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苏建(建管)改字(2023)年(***)号〕 ,整改期满后你公司仍未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本机关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通过邮政挂号信方式, 向你公司送达了 《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 〔苏建许 (建管)回告字(2023)年(***)号〕 。
你公司在告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陈述、 申辩、 听证要求,或提出了陈述、申辩,但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条件。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22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撤回你公司的资质。
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江苏省人民政府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 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0月30日
由于现在资质改革的政策还没有最终落地,但是最近新政策又频繁发布,要求增加资质动态核查力度,导致很多人员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工程公司被撤销资质。之前花费大力气办的资质也相当于打水漂了。在这里安徽万业资质代办公司提醒大家,找代办机构一定要找专业的,而且要人员符合要求的,否则面临动态核查的时候,又是一道坎!
安徽万业·一站式资质管家
施工总承包资质 | 专业承包资质 |房地产开发资质 | 电力承装修试资质
资质新办 资质增项 资质升级 资质维护 安许代办 安证延期 工程业绩入四库平台
建造师|工程师|特种工考证(报名+培训)一站式服务!
公司网站:www.wycszx.com
联系方式:13865960664
合肥总部:安徽省合肥市南一环与马鞍山路交口恒兴广场A座11楼
分部: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万业公司代理窗口”(工商局窗口正对面)
分部:合肥市瑶海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万业公司代理窗口”(工商局窗口正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