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4-27 浏览次数:1959
两部门发文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普惠金融服务,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中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4月20日
企业一站式服务平台
工商注册、财税代账、审计评估、税务筹划、商标专利、资质审批、人才猎头、人才报名、金融保险、信用评级、法务咨询、项目申报
公司网站:www.wycszx.com
联系方式:400-0551-976
合肥总部:安徽省合肥市南一环与马鞍山路交口恒兴广场A座24楼
分部: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万业公司代理窗口”(工商局窗口正对面)
分部:合肥市瑶海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万业公司代理窗口”(工商局窗口正对面)